四川省行政审批处司法鉴定机构及其分支机构住所变更登记办事指南

 

一、事项类型

行政许可。

二、适用范围

四川省境内证书在有效期内拟变更机构住所的司法鉴定机构及其分支机构申请和办理。

三、事项决定权

省。

四、法定依据

1、权力来源(设立依据)

司法鉴定机构登记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司法部令第 95 号第二十四条:司法鉴定机构要求变更有关登记事项的,应当及时向原负责登记的司法行政机关提交变更登记申请书和相关材料,经审核符合本办法规定的,司法行政机关应当依法办理变更登记手续。

2、申请条件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六十二号第七十七条:业主不得违反法律、法规以及管理规约,将住宅改变为经营性用房。业主将住宅改变为经营性用房的,除遵守法律、法规以及管理规约外,应当经有利害关系的业主同意。

3、申请材料依据

司法鉴定机构登记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司法部令第 95 号 第二十四条: 司法鉴定机构要求变更有关登记事项的,应当及时向原负责登记的司法行政机关提交变更登记申请书和相关材料,经审核符合本办法规定的,司法行政机关应当依法办理变更登记手续。

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六十二号 第七十七条: 业主不得违反法律、法规以及管理规约,将住宅改变为经营性用房。业主将住宅改变为经营性用房的,除遵守法律、法规以及管理规约外,应当经有利害关系的业主同意。

4、办理流程依据

无。

5、办理时限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七号 第四十二条 : 除可以当场作出行政许可决定的外,行政机关应当自受理行政许可申请之日起二十日内作出行政许可决定。二十日内不能作出决定的,经本行政机关负责人批准,可以延长十日,并应当将延长期限的理由告知申请人。但是,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依照本法第二十六条的规定,行政许可采取统一办理或者联合办理、集中办理的,办理的时间不得超过四十五日;四十五日内不能办结的,经本级人民政府负责人批准,可以延长十五日,并应当将延长期限的理由告知申请人。

6、数量限制依据

无。

7、收费依据

无。

五、服务对象

事业法人、社会组织法人、非法人企业、企业法人、其他组织。

六、申请条件

司法鉴定机构住所变更的住所地应当是符合办公场所要求的非住宅性质的经营性用房。

七、申请材料

序号

申请材料名称

申请材料要求

样本

申请材料出具部门

备注

1

司法鉴定机构变更登记审核表

材料种类:原件和复印件。签字处盖章。纸质材料份数:2份、电子材料份数:1份。报送标准:1、填报完整,须市州司法局初审并加盖单位公章。 2、原件1份、复印件1份。网上报送要求:填报完整,须市州司法局初审并加盖单位公章。

详见: 格式文本113、司法鉴定机构变更登记申请表.doc、司法鉴定机构变更登记审核表。

 

2

司法鉴定机构法定代表人签署的迁址申请书

材料种类:原件和复印件。签字处盖章。纸质材料份数:2份、电子材料份数:1份。报送标准:原件1份、复印件1份。网上报送要求:真实有效。

详见: 示范文本132、申请书.JPG。

 

3

非住宅性质的机构住所证明

材料种类:原件和复印件。纸质材料份数:2份、电子材料份数:1份。报送标准:1、自有办公场地需提供真实有效、非住宅性质的房屋产权证明,租赁的应提供租赁合同、产权证明及房屋租赁登记备案证明。 2、原件1份、复印件1份。网上报送要求:自有办公场地需提供真实有效、非住宅性质的房屋产权证明,租赁的应提供租赁合同、产权证明及房屋租赁登记备案证明。

详见: 示范文本5:非住宅性质的机构住所证明.doc。

 

4

拟变更后的司法鉴定机构新章程

材料种类:原件和复印件。骑缝章。纸质材料份数:2份、电子材料份数:1份。报送标准:原件1份、复印件1份。网上报送要求:真实有效。

详见: 示范文本121、XX司法鉴定所章程.doc。

 

5

原《司法鉴定许可证》正本、副本及其复印件

材料种类:原件和复印件。纸质材料份数:2份、电子材料份数:1份。报送标准:原件1份、复印件1份。网上报送要求:真实有效。

详见: 示范文本140、司法鉴定机构许可证正本.pdf、139、司法鉴定机构许可证副本.pdf。

 

八、到实体大厅办理次数

窗口办理:1次。

网上办理:1次。

九、办理流程

受理--审查--决定--制证--颁发和送达。

十、审批决定证件

司法鉴定许可证

十一、办件类型

承诺件。

十二、办理时限

办理总时限:40个工作日

承诺办理总时限:15 个工作日。

(1)受理:承诺时限:10个工作日。

(2)审查:承诺时限:1个工作日。

(3)决定:承诺时限:2个工作日。

(4)制证:承诺时限:2个工作日。

(5)颁发和送达:承诺时限:5个工作日。

十三、数量限制

十四、收费标准

不收费。

十五、收费方式

不支持在线支付。

十六、认证方式

平台注册、手机认证、身份证实名认证、实体大厅现场审核认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认证。

十七、办理时间

星期一至星期五(法定节假日除外)9:00-12:00,13:00-17:00

十八、办理地点

四川省成都市青羊区草市街2号省政务服务和资源交易中心5楼10-11号窗口

十九、申请材料递交方式

现场递交。

二十、办理结果领取或送达方式

现场办理:支持快递。

网上办理:支持快递。

二十一、办理网址

四川政务服务网:www.sczwfw.gov.cn

二十二、咨询电话

1、窗口咨询:成都市青羊区草市街2号省政务服务和资源交易服务中心5楼10-11号窗口。 2、网络咨询:四川政务服务网12345在线(http://www.sczwfw.gov.cn/app/main?flag=1&areaCode=510000000000###)。 3、电话咨询:028-86952625。

二十三、监督电话

四川省政府服务热线:12345

二十四、注意事项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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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建时间:2022-03-02 14: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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