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行政审批处司法鉴定机构章程变更登记办事指南
一、事项类型
行政许可。
二、适用范围
四川省境内证书有效期内拟变更章程的司法鉴定机构申请和办理。
三、事项决定权
省。
四、法定依据
1、权力来源(设立依据)
司法鉴定机构登记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司法部令第 95 号第二十四条 :司法鉴定机构要求变更有关登记事项的,应当及时向原负责登记的司法行政机关提交变更登记申请书和相关材料,经审核符合本办法规定的,司法行政机关应当依法办理变更登记手续。
2、申请条件依据
司法鉴定机构内部管理规范司发通〔2014〕49号第四条:具有法人资格的司法鉴定机构应当制定机构章程,包括下列内容: (一)司法鉴定机构的名称、住所和注册资金; (二)司法鉴定机构的宗旨和组织形式; (三)司法鉴定机构的业务范围; (四)司法鉴定机构负责人的产生、变更程序和职责; (五)司法鉴定人及其相关从业人员的权利和义务; (六)司法鉴定机构内相关职能部门的设置和职责; (七)司法鉴定机构章程变更、修改; (八)司法鉴定机构内部执业管理、质量管理形式; (九)司法鉴定机构资产来源、财务管理和使用分配形式; (十)司法鉴定机构注销或者撒销后的终止程序及其资产处理; (十一)其他需要载明的事项。司法鉴定机构章程自省、自治区、直辖市司法行政机关作出准予设立司法鉴定机构决定之日起生效。
3、申请材料依据
司法鉴定机构登记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司法部令第 95 号 第二十四条:司法鉴定机构要求变更有关登记事项的,应当及时向原负责登记的司法行政机关提交变更登记申请书和相关材料,经审核符合本办法规定的,司法行政机关应当依法办理变更登记手续。
4、办理流程依据
无。
5、办理时限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七号 第四十二条: 除可以当场作出行政许可决定的外,行政机关应当自受理行政许可申请之日起二十日内作出行政许可决定。二十日内不能作出决定的,经本行政机关负责人批准,可以延长十日,并应当将延长期限的理由告知申请人。但是,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依照本法第二十六条的规定,行政许可采取统一办理或者联合办理、集中办理的,办理的时间不得超过四十五日;四十五日内不能办结的,经本级人民政府负责人批准,可以延长十五日,并应当将延长期限的理由告知申请人。
6、数量限制依据
无。
7、收费依据
无。
五、服务对象
事业法人、社会组织法人、非法人企业、企业法人、其他组织。
六、申请条件
司法鉴定机构变更章程的,变更后的章程应当符合《司法鉴定机构内部管理规范》(司法通[2014]49号)第四条要求。
七、申请材料
序号 |
申请材料名称 |
申请材料要求 |
样本 |
申请材料出具部门 |
备注 |
1 |
司法鉴定机构变更登记审核表 |
材料种类:原件和复印件。签字处盖章。纸质材料份数:2份、电子材料份数:1份。报送标准:如实填写。原件1份,复印件1份。网上报送要求:如实填写。 |
详见: 格式文本113、司法鉴定机构变更登记申请表.doc、《司法鉴定机构变更登记审核表》。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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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司法鉴定机构发起人会议关于变更章程决议及会议纪录 |
材料种类:原件和复印件。签字处盖章。纸质材料份数:2份、电子材料份数:1份。报送标准:1、机构发起人出具并加盖鲜章。 2、原件1份,复印件1份。网上报送要求:机构发起人出具并加盖鲜章。 |
详见: 示范文本133、发起人会议决议.JPG。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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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若章程变更涉及资金变更的还需提供资金证明 |
材料种类:原件和复印件。签字处盖章。纸质材料份数:2份、电子材料份数:1份。报送标准:1、独立法人机构的司法鉴定机构提供验资报告、非独立法人机构司法鉴定机构的申请人提供资金证明。 2、复印件2份,需验核原件。网上报送要求:独立法人机构的司法鉴定机构提供验资报告、非独立法人机构司法鉴定机构的申请人提供资金证明。 |
详见: 示范文本6:资金证明.JPG。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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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拟变更后的司法鉴定机构新章程 |
材料种类:原件和复印件。骑缝章。纸质材料份数:2份、电子材料份数:1份。报送标准:原件1份,复印件1份。网上报送要求:真实有效。 |
详见: 示范文本121、XX司法鉴定所章程.doc。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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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原《司法鉴定许可证》正本、副本及其复印件 |
材料种类:原件和复印件。纸质材料份数:2份、电子材料份数:1份。报送标准:原件1份,复印件1份。网上报送要求:真实有效。 |
详见: 示范文本140、司法鉴定机构许可证正本.pdf、139、司法鉴定机构许可证副本.pdf。 |
无 |
八、到实体大厅办理次数
窗口办理:1次。
网上办理:0次。
九、办理流程
受理--审查--决定--制证--颁发和送达。
十、审批决定证件
司法鉴定许可证
十一、办件类型
承诺件。
十二、办理时限
办理总时限:40个工作日
承诺办理总时限:20 个工作日。
(1)受理:承诺时限:10个工作日。
(2)审查:承诺时限:1个工作日。
(3)决定:承诺时限:2个工作日。
(4)制证:承诺时限:2个工作日。
(5)颁发和送达:承诺时限:5个工作日。
十三、数量限制
无
十四、收费标准
不收费。
十五、收费方式
不支持在线支付。
十六、认证方式
平台注册、手机认证、身份证实名认证、实体大厅现场审核认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认证。
十七、办理时间
星期一至星期五(法定节假日除外)9:00-12:00,13:00-17:00
十八、办理地点
四川省成都市青羊区草市街2号省政务服务和资源交易中心5楼10-11号窗口
十九、申请材料递交方式
现场递交。
二十、办理结果领取或送达方式
现场办理:支持快递。
网上办理:支持快递。
二十一、办理网址
四川政务服务网:www.sczwfw.gov.cn
二十二、咨询电话
1、窗口咨询:成都市青羊区草市街2号省政务服务和资源交易服务中心5楼10-11号窗口。 2、网络咨询:四川政务服务网12345在线(http://www.sczwfw.gov.cn/app/main?flag=1&areaCode=510000000000###)。 3、电话咨询:028-86952625。
二十三、监督电话
四川省政府服务热线:12345
二十四、注意事项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