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行政审批处司法鉴定人新增执业类别办事指南
一、事项类型
行政许可。
二、适用范围
在四川省境内司法鉴定机构执业且司法鉴定人执业证书在有效期内的司法鉴定人申请和办理。
三、事项决定权
省。
四、法定依据
1、权力来源(设立依据)
司法鉴定人登记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司法部令第 96号第十八条:司法鉴定人要求变更有关登记事项的,应当及时通过所在司法鉴定机构向原负责登记的司法行政机关提交变更登记申请书和相关材料,经审核符合本办法规定的,司法行政机关应当依法办理变更登记手续。
2、申请条件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司法部关于将环境损害司法鉴定纳入统一登记管理范围的通知司法通【2015】117号: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司法鉴定管理问题的决定2005年2月28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通过根据2015年4月24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等五部法律的决定》修正:
3、申请材料依据
司法鉴定人登记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司法部令第 96号 :
4、办理流程依据
无。
5、办理时限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7号第四十二条:除可以当场作出行政许可决定的外,行政机关应当自受理行政许可申请之日起二十日内作出行政许可决定。二十日内不能作出决定的,经本行政机关负责人批准,可以延长十日,并应当将延长期限的理由告知申请人。但是,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依照本法第二十六条的规定,行政许可采取统一办理或者联合办理、集中办理的,办理的时间不得超过四十五日;四十五日内不能办结的,经本级人民政府负责人批准,可以延长十五日,并应当将延长期限的理由告知申请人。
6、数量限制依据
无。
7、收费依据
无。
五、服务对象
自然人。
六、申请条件
(一)执业类别变更的司法鉴定人需符合拟执业范围的许可条件。
(二)司法鉴定人所在司法鉴定机构及其分支机构执业范围具有拟增加的执业类别。
七、申请材料
序号 |
申请材料名称 |
申请材料要求 |
样本 |
申请材料出具部门 |
备注 |
1 |
司法鉴定人执业机构变更申请表 |
材料种类:原件和复印件。签字处盖章。纸质材料份数:2份、电子材料份数:1份。报送标准:如实填写。原件1份,复印件1份。网上报送要求:如实填写。 |
详见: 格式文本117、司法鉴定人执业类别变更申请表.doc。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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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新增执业类别技术职称证书或执业资质证书、学历证明复印件 |
材料种类:原件和复印件。纸质材料份数:2份、电子材料份数:1份。报送标准:复印件2份,需验核原件。网上报送要求:真实有效。 |
详见: 示范文本135、学历证明.JPG、136、技术职称证明或者相关行业执业资格证明.doc。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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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符合特殊行业要求的相关资格,专业技术水平评价及业务成果等证明材料 |
材料种类:原件和复印件。纸质材料份数:2份、电子材料份数:1份。报送标准:复印件2份,需验核原件。网上报送要求:真实有效。 |
详见: 示范文本136、技术职称证明或者相关行业执业资格证明.doc。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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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从事新增执业类别相关专业5年的工作经历证明 |
材料种类:原件和复印件。签字处盖章。纸质材料份数:2份、电子材料份数:1份。报送标准:1、人事关系所在单位出具并加盖鲜章。2、原件1份,复印件1份。网上报送要求:人事关系所在单位出具并加盖鲜章。 |
详见: 示范文本137、从事司法鉴定工作年限证明.doc。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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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拟转入鉴定机构司法鉴定许可证复印件 |
材料种类:原件和复印件。纸质材料份数:2份、电子材料份数:1份。报送标准:复印件2份,需验核原件。网上报送要求:真实有效。 |
详见: 示范文本140、司法鉴定机构许可证正本.pdf、139、司法鉴定机构许可证副本.pdf。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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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身份证复印件 |
材料种类:原件和复印件。纸质材料份数:2份、电子材料份数:1份。报送标准:复印件2份,需验核原件。网上报送要求:真实有效。 |
详见: 示范文本33:身份证复印件.doc。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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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司法鉴定人执业证》及其复印件 |
材料种类:原件和复印件。纸质材料份数:2份、电子材料份数:1份。报送标准:原件1份,复印件1份。网上报送要求:真实有效。 |
详见: 示范文本143、司法鉴定人执业证书.jpg。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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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证件照 |
材料种类:原件。纸质材料份数:2份、电子材料份数:1份。报送标准:二吋免冠正面蓝底证件照两张。网上报送要求:像素清晰。 |
无。 |
无 |
八、到实体大厅办理次数
窗口办理:1次。
网上办理:0次。
九、办理流程
受理--审查--决定--制证--颁发和送达。
十、审批决定证件
司法鉴定人执业证
十一、办件类型
承诺件。
十二、办理时限
办理总时限:40个工作日
承诺办理总时限:15 个工作日。
(1)受理:承诺时限:5个工作日。
(2)审查:承诺时限:1个工作日。
(3)决定:承诺时限:0个工作日。
(4)制证:承诺时限:1个工作日。
(5)颁发和送达:承诺时限:3个工作日。
十三、数量限制
无
十四、收费标准
不收费。
十五、收费方式
不支持在线支付。
十六、认证方式
平台注册、手机认证、身份证实名认证、实体大厅现场审核认证。
十七、办理时间
星期一至星期五(法定节假日除外)9:00-12:00,13:00-17:00
十八、办理地点
四川省成都市青羊区草市街2号省政务服务和资源交易中心5楼10-11号窗口
十九、申请材料递交方式
现场递交。
二十、办理结果领取或送达方式
现场办理:支持快递。
网上办理:支持快递。
二十一、办理网址
四川政务服务网:www.sczwfw.gov.cn
二十二、咨询电话
1、窗口咨询:成都市青羊区草市街2号省政务服务和资源交易服务中心5楼10-11号窗口。 2、网络咨询:四川政务服务网12345在线(http://www.sczwfw.gov.cn/app/main?flag=1&areaCode=510000000000###)。 3、电话咨询:028-86952625。
二十三、监督电话
四川省政府服务热线:12345
二十四、注意事项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