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波——不冤枉一个好人,不放过一个坏人

 

    当时我们做出的鉴定结果,名字确实不是担保人本人所写。农信社表示要向法院提出重新鉴定的请求。  

    真相大白后,农信社对我所司法鉴定人员的敬业和执着精神称赞有加,还赠送我们鉴定机构一面锦旗。

    不冤枉一个好人,也不放过一个坏人。这话说起来容易,做起来却不简单。坏人为了达到不可告人的目的,常常绞尽脑汁,挖空心思,而好人往往没有防备,易中暗箭。我所就曾受理过一起司法鉴定案件,差点让坏人溜之大吉。  

    有一次,一个地方的农村信用社和两个担保人有争议,找到当时街道协调贷款的一位领导想调解一下。但是,街道根本调解不了!双方的争议点就是对一份贷款担保书中两个担保人名字签字有异议,农村信用社坚持担保人名字就是本人签写,而担保人矢口否认。  

    万般无奈,农信社只好起诉到了法院。法院便把这起案件委托给我们山东浩德物证司法鉴定所来做。  

    当时我们做出的鉴定结果,名字确实不是担保人本人所写。“不可能啊,你们绝对做错了!当时我们有详细记录,还有工作人员亲眼在现场见证,就是这两个人写的呀!”农村信用社的人懵了。“这个鉴定结果不会错,因为名字上都有清晰的指纹,指纹是识别人的唯一性标识,名字和指纹根本不匹配。”我所的鉴定室主任邱现明胸有成竹地说。  

    “真是活见鬼了!”农信社的人难以置信。我作为这起案件的复核人,也相信我们的鉴定意见没有问题。为了慎之又慎,我决定再组织一次会检。但会检结果仍是非担保人本人所写。为了排除担保人签字时刻意改变书写习惯而造假的可能,我又请两位鉴定伪造笔迹经验丰富的老专家作了独立鉴定,结果还是非担保人本人所写。  

    农信社对我所的工作态度和为寻求事实真相所付出的努力表示满意,但对我所给出的鉴定意见却持有异议,表示无论如何不能接受。因为他们无法做到不相信自己的眼睛:担保人就是在工作人员的亲眼见证下写的呀!  

    农信社表示要向法院提出重新鉴定的请求。事情走到这一步,当事人焦急万分,我们鉴定人心里也五味杂陈。那天晚上回到家里,茶不思,饭不想。脑海里萦绕不断的是当事人疑惑不解而又大失所望的神情。真相不还,心有不甘。每一次文痕鉴定的背后,都连着当事人的诉求。真相还原不了,当事人的诉求就无法实现,就会蒙冤受屈,甚至还可能遭受牢狱之灾。  

    那晚到了12点,还是没有睡意。我打开电视,排遣郁闷。广告过后,放起了山东地方戏《姊妹易嫁》。看着看着,我脑子里忽然出现了一个念头:“两个担保人会不会是‘兄弟易签’呢?”  

    既然农信社确认担保人到过现场,而我所对鉴定意见也持之有据,事情可能另有猫腻。我越想越兴奋,愈发没有睡意,干脆下楼驱车回了办公室。我打开案卷,再次将那些不知已看过多少遍的检材和样本津津有味地审查起来……  到了上班时间,我通知农信社暂缓申请重新鉴定,并让业务人员联系法院安排重新提取担保人样本。  

    结果法院通知两个担保人去重新取样时,他们似乎意识到了什么,很不配合,不是说出差了,就是说孩子有病,推三阻四,一再拖延。  

    实在拖不下去了,到了取样那天,他们来到取样现场,脸上还是掩饰不住一丝紧张和惶恐。当让他们各自写自己名字的时候,他们长舒了一口气,似乎放松了许多,很快就写完了。而当要求让他们互写对方的名字时,他们却磨蹭起来,写得慢慢腾腾,如蜗牛爬树。其中一个担保人的手指有些颤抖,另一个虽写得还算沉稳,但额头却渗出了汗珠。  

    问题就出在这里,为了规避还不上款的风险,两人耍了心眼,互写了对方的名字,又把自己的指纹按在了对方的名字上。  

    真相大白后,农信社对我所司法鉴定人员的敬业和执着精神称赞有加,还赠送我们鉴定机构一面锦旗。  

    我们机构则给这个农村信用社提了个建议:在审查的时候,要严格把关,搞清双方关系,对担保人身份确认后,签字时要有录像。  

    从办理这起案件中,我们也深刻体会到:不冤枉一个好人,也不放过一个坏人,从信念变成现实,中间还有很长的一段路要走。稍有不慎,就会事与愿违——坏人逃之夭夭,好人却遭不白之冤。有时寻求真相,不能仅局限于鉴定本身,还需广开思路,另辟蹊径,才能柳暗花明,水落石出。  

(作者系山东浩德物证司法鉴定所机构负责人、司法鉴定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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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建时间:2020-11-16 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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