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司法厅:强引领优服务建机制全力护航乡村振兴

    四川省司法行政系统牢固树立“法治兴,则乡村兴”的理念,通过强引领、优服务、建机制,深入实施“乡村振兴 法治同行”活动,2021年度被四川省委省政府表彰为乡村振兴先进单位。

    突出“四个引领”,强化乡村振兴法治牵引。一是突出法治引领。推动《四川省公共法律服务条例》立法调研,修订《四川省法律援助管理办法》,出台《四川省基层法律服务条例》。二是突出规划引领。在省委编制的《法治四川建设规划(2021-2025年)》和省政府编制的《四川省“十四五”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规划》中,对“乡村振兴 法治同行”活动作了专章专节规划。三是突出改革引领。围绕乡镇行政区划和村级建制调整“两项改革”,按照乡村振兴需求,做好落实法治同行目标清单、任务清单、责任清单“三张清单”后半篇文章。四是突出示范引领。全省确立了60个县为“乡村振兴 法治同行”示范试点县;在省委省政府对21个市(州)党政领导班子乡村振兴工作考核中,将“乡村振兴 法治同行”工作列入了考核指标;省司法厅出台《厅领导班子干部推进乡村振兴战略实绩考核指标任务分工方案》,形成了厅党委组织领导,各部门分工协作的推进机制。

    优化“四个服务”,增强乡村振兴法治供给。一是优化产业发展法治服务。紧扣乡村产业振兴,为乡村企业、农业合作社、农业产业园区、农村土地流转等开展“法治体检”4700余场次,审查合同10万余份,提出法律建议3万余条。创新开展了“律师审查意见书+公证书+交易鉴证书”的农村闲置农房流转“三书”模式,已流转384宗,成交额5581.2万元。二是优化民生保障法治服务。建立省市县乡村五级公共法律服务体系,有机融合实体、网络、热线三大平台。会同退役军人事务厅在市县乡退役军人服务中心设立法律服务实体平台,在乡村群众居住聚集区开设法律服务“超市”,提供智能服务,大力推进乡村法律服务网上办、指尖办、就近办。切实做好法律援助“应援尽援、应援优援”,年均办案量达8万余件;结合四川是劳务大省的实际,着力开展农民工讨薪维权专项法律服务活动,去年办理相关案件1.5万余件,为农民工讨回欠薪4.6亿余元。三是优化基层法治环境服务。积极推进“法律进乡村”六个一工程,全省村(社区)开设法治宣传栏组3.5万个,组建法律服务宣传队伍7000余支。大力推广“年画释法”“法治小院”“乡贤理事会”“村民说事室”等创新做法,开展“依法治农、依法兴农”十大法治案例评选,调处各类矛盾纠纷36万余件,成功率达98%以上,成功创建全国民主示范村(社区)233个。四是优化民族地区法治特色服务。在32个民族地区县(市)开展了“乡村振兴 法治同行”结对帮扶。

    建立“四项机制”,提升乡村振兴法治水平。一是建立组织领导机制。建立了党委领导、政府牵头、司法行政主抓、部门参与、乡村协同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二是建立能力提升机制。联合省委组织部、农业农村厅建立了指导乡镇党委政府和村(社区)“两委”班子成员开展“乡村振兴 法治同行”活动集中学法制度,会同省农业厅、省乡村振兴局编写了“乡村振兴 法治同行”活动系列读本。三是建立工作保障机制。协调省财政厅,将“乡村振兴 法治同行”活动法律服务经费纳入乡镇政府购买公共服务目录;同时整合法律服务资源,增强法律服务综合效应。四是建立成效考评机制。将乡村振兴相关工作纳入年度绩效考评。

 

信息来源:司法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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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建时间:2022-06-23 08: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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