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旭日司法鉴定中心、四川基因格司法鉴定中心行业动态两则
四川旭日司法鉴定中心
7月6日,CCTV-12社会与法频道《法律讲堂(生活版)》栏目播放了由四川旭日司法鉴定中心参与鉴定的案件《保险理赔风波》。报道中,四川旭日司法鉴定中心法医师苟鸿林就中华联合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四川分公司与张明春人身保险合同纠纷一案中人体损伤致残程度分级标准,以及与人身保险伤残评定标准的区别做出了详细的解答,凭借过硬的专业技术为调解组给出了专业建议,助力人民法院顺利达成诉前调解。
2022年10月,张明春遭遇了一场严重的车祸,导致了身体伤残。张明春委托四川旭日司法鉴定中心进行伤残鉴定,鉴定中心指派鉴定人苟鸿林、李强及鉴定人助理张鑫达经办此案,鉴定人根据委托方要求,按照《人体损伤致残程度分级标准》,鉴定为伤残等级七级。在此之前张明春购买过人身意外保险,如今出了事故想找保险公司理赔,但是保险公司以未按照保险合同上要求的人身保险伤残评定标准进行鉴定,拒绝了张明春的理赔请求,于是张明春将保险公司告上了法庭。张明春遭遇车祸后经历了十余次手术却一直未获赔偿,高昂的治疗费用让张明春一家不堪重负,如果按照保险公司要求重新鉴定 ,会延长理赔时间,所以张明春想通过调解尽快拿到理赔款进行下次就医。
为顺利达成调解,特邀调解员一行来到四川旭日司法鉴定中心调研本案司法鉴定情况,四川旭日司法鉴定中心高度重视,统筹保障采访工作,全力配合特邀调解员、调解指导法官工作,中心法医师苟鸿林对《人体损伤致残程度分级标准》与《人身保险伤残评定标准》的区别等问题做出了专业的解答,并解释《人身保险伤残评定标准》要求更为严格,本案若按照《人身保险伤残评定标准》应是8级。最终在调解员的努力下,双方采纳了四川旭日司法鉴定中心法医给出的建议,采取免鉴定的方式,促成双方达成调解,并签订调解协议。至此,这起保险理赔案件得以圆满解决。
这起案件对促进保险法律知识宣传,规范投保理赔和诉前调解具有典型意义。四川旭日司法鉴定中心高度重视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积极助力各级调解活动,发挥自身专业技术技能积极助力化解社会矛盾。鉴定中心将不断提高司法鉴定质量和公信力,保证鉴定程序严谨合法,鉴定意见科学客观,鉴定服务公正高效,努力维护人民群众的的合法权益,保障诉讼、仲裁等活动的顺利进行,竭诚为社会和谐提供优质高效的司法鉴定服务。
四川基因格司法鉴定中心
7月24日,重庆市司法局司法鉴定工作管理处处长程桢、重庆市司法鉴定中心主任傅成谦、重庆市司法鉴定协会秘书长秦涛等一行莅临四川基因格司法鉴定中心调研。四川省司法厅公共法律服务管理处副处长刘安元、四川省司法鉴定协会秘书长柳靖、成都市公证司法鉴定和仲裁管理处副处长郭巍陪同。
调研组一行实地参观了基因格司法鉴定中心工作场所,并就司法鉴定业务发展、实验室建设等情况进行交流。参观过程中,吴峰主任向调研组详细介绍了机构发展历程、专业室概况、鉴定工作特色、涉外鉴定布局等情况。
座谈会上,双方介绍了近年来司法鉴定行政管理、行业自律的工作举措和遇到的问题,并就投诉处理、诚信评估、鉴定机构发展、鉴定收费、机构内部管理等方面进行了探讨,特别针对如何加强川渝司法鉴定行业的协同发展进行了深入交流。
此次调研不仅增进了川渝两地司法鉴定行业的相互了解,更为两地司法鉴定行业合作与发展奠定了坚实基础。双方表示,将以此次调研为契机,进一步加强交流与合作,共享资源,共同提升川渝两地司法鉴定行业高质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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