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办“2024年微量物证鉴定技术研讨培训班的通知”
为进一步规范微量物证鉴定执业,促进微量物证鉴定新技术、新方法的交流互通,推动专业队伍整体水平不断提高,根据司法部《司法鉴定教育培训工作管理办法》(司规〔2021〕1号)文件精神,司法鉴定科学研究院(全国司法鉴定人继续教育基地)、上海市司法鉴定协会拟于2024年9月23日至9月26日在上海联合举办“2024年微量物证鉴定技术研讨培训班”。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培训内容
1.习近平法治思想;
2.微量物证鉴定标准解读;
3.微量物证实验室质量体系建设与运行;
4.微量物证鉴定结果表述与统计学评价;
5.微量物证鉴定案例与新技术应用;
6.微量物证鉴定能力验证评析。
培训对象
从事微量物证鉴定的专业人员和相关管理人员。
培训时间及地点
上海市,9月23日报到,9月24日至26日培训。具体信息详见第二轮通知。
培训费用
现场培训:2200元/人(含培训资料费及餐费)。培训统一安排住宿,交通费、住宿费自理。
学员可将培训费汇至以下账号,汇款时备注“学员姓名+微量物证培训”,并于报到时携带汇款凭证以领取培训资料。
开户名:司法鉴定科学研究院
账号:1001260509026404707
开户行:工行上海市联合大厦支行
报名方式
登录司法鉴定科学研究院培训班网上报名系统: https://www.ssfjd.com/training/,(或点击文末阅读原文)进行网上报名。另请关注报名时预留的电子邮箱,获取后续培训通知。
学时证明
完成全部课程内容学习的学员,可获得全国司法鉴定人继续教育基地颁发的继续教育学时证明。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21-31765703,021-52361148转2208或2216。
联系人:周宇辰、邵景文。
来源:司法鉴定科学研究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