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办“2024年法医毒物司法鉴定实务与新技术应用培训班”的通知
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着力推动法医毒物专业规范化、现代化发展,促进法医毒物司法鉴定新技术推广与应用,强化司法鉴定人对乙醇检测新国标应用能力,根据司法部《司法鉴定教育培训工作管理办法》(司规〔2021〕1号)文件精神,司法鉴定科学研究院(全国司法鉴定人继续教育基地)拟于2024年10月9日至12日在江西省赣州市,与江西省司法鉴定协会、赣州市司法鉴定协会联合举办“2024年法医毒物鉴定实务与新技术应用培训班”。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培训内容
1.习近平法治思想;
2.法医毒物鉴定概述;
3.乙醇检测新国标理论与实践;
4.毒物分析实验室质量控制规范;
5.质谱定性与鉴定实践;
6.体内毒药物鉴定技术;
7.体内毒品及代谢物分析;
8.法医毒物鉴定新技术研讨。
培训对象
从事法医毒物鉴定的专业人员及相关管理人员。
培训时间及地点
江西省赣州市,10月9日报到,10月10日至12日培训。具体信息见第二轮报到通知。
培训费用
现场培训:2200元/人(含培训资料费及餐费)。培训统一安排住宿,交通费、住宿费自理。
学员可将培训费汇至以下账号,汇款时备注“学员姓名+毒物培训”,并于报到时携带汇款凭证以领取培训资料。
开户名:司法鉴定科学研究院
账 号:1001260509026404707
开户行:工行上海市联合大厦支行
报名方式
登录司法鉴定科学研究院培训班网上报名系统:https://www.ssfjd.com/training/,(或点击文末阅读原文)进行网上报名。本次培训班人数拟定为200人,以报名时间为准,额满为止。另请关注报名时预留的电子邮箱,获取后续培训通知。
学时证明
完成全部课程内容学习的学员可获得全国司法鉴定人继续教育基地颁发的继续教育学时证明。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21-31765703,021-52361148转2612或2208。
联系人:张宇洁、周宇辰。
来源:司法鉴定科学研究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