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出台两项工作指南 |推动全省行业协会商会规范化建设和高质量发展
近日,四川省委社会工作部发布了《省直部门(单位)指导监管全省性行业协会商会工作指南(试行)》《全省性行业协会商会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工作指南(试行)》,推动全省行业协会商会规范化建设和高质量发展。
加强政治引领,夯实基层基础。严格落实“第一议题”制度,全面建立行业协会商会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和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机制;强化党建工作主体责任,建立健全各级责任体系;深化“两个覆盖”专项攻坚,加强工会、共青团、妇委会群团组织建设;持续推动“党建入章”,全面推行党员负责人担任党组织书记;加强行业协会商会党组织负责人队伍建设,开展任前或选前谈话;研究制定行业协会商会党组织参与重大事项决策管理工作制度;建立健全行业协会商会意识形态工作和网络意识形态工作制度机制。
加强行业监管,规范行业秩序。推动将行业协会商会纳入行业管理,制定并落实规范、支持行业协会商会的政策制度;督促行业协会商会加强自身建设,建立主要负责人定期述职、离任审计、过错责任追究和变动交接制度;指导完善以章程为核心的内部管理制度,指导建立健全纠纷解决机制,妥善解决内部矛盾纠纷,防范外溢风险;指导规范做好换届和负责人提名工作,配合做好负责人人选审核和备案工作。
加强业务指导,推动行业发展。引导支持行业协会商会发挥功能作用,助力“四个服务”;建立行业管理部门领导班子成员直接联系重点行业协会商会制度;优化行业协会商会结构布局,培育发展品牌性引领性协会商会;探索建立政府转移职能和委托事项目录清单,鼓励具备条件的行业协会商会承接并加强指导监督;鼓励行业协会商会依法组织开展专业服务活动,打造品牌项目和活动,加强行业协会商会人才培养,完善激励保障机制。
加强请示报告,明确工作规范。规范全省性行业协会商会对行业管理部门、业务主管单位关于重大事项的请示报告工作,建立“主体明确、分级负责、动态监管”的请示报告工作机制。明确请示报告的主体、内容、方式及流程,明晰工作责任和相关要求,不断提高请示报告工作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水平,确保行业协会商会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工作客观真实、主动及时、权责明晰、规范有序。
(转 自:四川党的建设微信公众号)